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被列为“审议类”项目,县旅文局作为起草单位。
为了预防和惩戒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行为,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在县人大的组织指导下,县旅文局形成了《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并在标题处标注“《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乐东县抱由镇人民路4号(县旅文局大楼);收件人:乐东县旅文局行业管理室,电话:0898-******;邮政编码:572500,请在信函封面注明“《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体育局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邢哲伟,联系电话:089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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