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 泸州市龙马潭区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 | ||
项目业主 | ******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开标时间 | 2025-07-01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7-04 至 2025-07-1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68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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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73 | ******.73 | 94.54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85 | ******.85 | 89.44 |
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43 | ******.43 | 87.74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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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陈庄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勤 | 职称证 | 工****** | 水利水电 | 中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宋正莉 | 职称证 | ****** | 农田水利 | 中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赵伟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余正东 | 职称证 | ******814 | 水利水电工程 | 中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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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涧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 2024-05-20 | 2024-12-25 | 山洪沟综合治理2公里、新建堤防护岸3公里,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准。 | ******.13 | 王茂林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溪河特兴段防洪治理工程 | 2025-02-15 | 2025-11-11 |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5.0km,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准。 | ******.45 | 叶明宝 | |
******服务中心 | ******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 | 2024-12-03 | 2025-04-03 | 建设高标准农田6000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000亩)。内容包括:(一)土地平整:田块修筑1843.38亩,耕作层剥离和回填1562.67亩,细部平整993.93亩。(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6000亩。(三)灌溉和排水:小型集雨设施26座,衬砌明渠(沟)8.25km,渠系建筑物124个,管灌(高效节水灌溉)1000亩,其他水利措施36处。(四)田间道路:生产路9.085km | ******.54 | 张定刚 | |
******有限公司 | 泸州市龙马潭区三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 2024-04-22 | 2024-11-27 | 山洪沟综合治理4公里、新建堤防护岸4公里,最终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准。 | ******.25 | 刘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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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服务中心 | 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纳溪区清凉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2022-11-02 | 2023-09-20 | 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43km2,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坡改梯20.32hm2,开展封禁治理1122.54hm2,配套修建蓄水池3口,新建截排水沟3.38km,沉沙池(水)15个,生产便道4.44km。 | ******.83 | 陈洁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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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有限公司 | 广安市协兴园区渠江段城镇饮用水源地治理项目 | 2023-09-15 | 2024-02-11 | 新建河道污水干管 8 千米,修复沿岸生态沟渠 6.2 千米,人工湿地 0.4 平方千米。 | ******.20 | 朱纯斌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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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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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81 | ******.81 | 83.16 |
******有限公司 | ******.11 | ******.11 | 84.07 |
******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1.1(2) | B1.8其他材料未满足第八章“其他材料”的;该投标人没有提供投标人须知3.1.1(2)本工程项目有较多部分涉河涉水,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汛期内施工,暴雨导致水面上涨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施工前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针对上述内容编制应对措施(方案)报项目业主审核通过后实施(投标人须针对本条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有限公司 | ******.67 | ******.67 | 81.68 |
******有限公司 | ******.21 | ******.21 | 83.95 |
******有限公司 | ******.03 | ******.03 | 83.74 |
******有限公司 | ******.55 | ******.55 | 80.82 |
******有限公司 | ******.0 | ******.0 | 82.65 |
******有限公司 | ******.26 | ******.26 | 84.83 |
******有限公司 | ******.27 | ******.27 | 84.41 |
******有限公司 | ******.99 | ******.99 | 83.05 |
******有限公司 | ******.84 | ******.84 | 83.63 |
******有限公司 | ******.01 | ******.01 | 84.32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人民政府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
其他类别: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提出投诉的,应当凭CA数字证书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负责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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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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